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通用13篇)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篇1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___________(甲方)因___________事由,委托___________(乙方)的律师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协议,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指派___________律师作为甲方的代理人。
第二条 根据双方的约定,乙方的代理事项及权限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必须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他便利条件。
第四条 乙方必须认真、负责地为甲方提供代理权限范围内的法律服务,并为甲方保守秘密。
第五条 根据律师收费标准,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_____________元,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支付时间为: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律师从事与甲方业务有关的活动而发生的鉴定、翻译、资料、差旅等费用,由甲方支付。
第七条 甲、乙双方如终止委托关系,涉及律师费用结算事宜,应依《律师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之规定解决。
第八条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约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篇2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委托人因_________事由,需经_________办理,特委托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
代理人_________的代理权限如下:_________。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受委托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篇3
甲方(持卡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股东代码: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及邮编: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沪、深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开通_________业务,委托乙方代理证券交易,并通过乙方提供的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进行证券委托交易等事项,达成本协议,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一条 甲方熟悉并自愿遵守成______________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制定的《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和《_________储蓄卡章程》、《储蓄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保证在申请开通_________时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并对其所提供资料形成的结果负责。提供的资料包括本人建行储蓄卡、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上海股东代码卡/深______________证券账户及复印件。
第三条 甲方同意按照不高于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标准缴纳有关交易费用。
第四条 甲方若需选择乙方作为其在上海______________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指定交易代理机构时,本协议上所填上海股东代码即为甲方指定交易的账户,双方同意并遵守上海______________券交易所拟订并公布的《指定交易协议书》内容。
第五条 甲方使用互联网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规定,承担因违反上述规定引起的一切经济和法律后果。
第六条 乙方郑重提请甲方务必注意股东代码、资金帐号、网上委托证书、证书密码及交易密码的保管和保密,凡使用甲方设定的密码以及此类数据信息进行的交易,均视为甲方本人所为的有效交易。依据密码等电子信息办理的各种委托交易所产生的电子信息记录均为该项交易的有效凭证。其所产生的全部经济和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
第七条 甲方通过乙方提供的各种接入平台进行证券交易委托时,应遵守乙方相关的使用规定。甲方的委托记录以乙方的电脑记录为准,甲方对其委托交易的结果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甲方在开通__________________后,乙方将为甲方从事下列委托事项
1.接受并执行甲方通过__________________等多种接入方式所发出的委托指令;
2.代理甲方进行与每次有效委托买卖交易有关的.成交后的有价证券的交割结算事宜;
3.代理领取甲方应有的分红派息;
4.协助办理甲方______________券账户中有效证券的托管和转托管事宜;
5.以适当方式为甲方提供交易查询、对帐及其他与证券交易有关的市场服务。
第九条 甲方的证券交易结算资金存入甲方在_________银行同名储蓄卡账户。_________银行按照甲方的申请和授权以及乙方提供的数据,代理甲方办理交易结算资金的自动划转。
第十条 _________根据乙方提供的数据,将分红派息款转入甲方交易结算资金账户对应的储蓄卡账户。
第十一条 乙方承诺:保守甲方开户资料和委托事项的秘密。但因司法机关和证券监管机关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有权调查机关要求提供甲方的开户资料、委托交易纪录等不在此限。
第十二条 甲方若已经在其他证券公司办理指定交易,甲方必须在向原指定证券公司办理撤销指定交易后,方可向乙方重新申请办理指定交易。乙方和________银行对甲方因在原指定处办理有关手续不妥而影响在乙方处的正常交易所可能遭致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三条 乙方默认甲方参加每次新股配售,且不承担因申报成功或认购成功而引起的任何责任。
第十四条 甲方承诺其用于接驳_________的电脑系统是安全可靠的,对于因甲方电脑系统故障、感染病毒以及被非法入侵等原因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五条 甲方若遗失储蓄卡及对应活期储蓄存折,应按照_________银行的规定办理挂失手续;若股东代码卡遗失,还需向证券登记公司等相关机构办理挂失。在挂失手续生效前产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六条 乙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形式和期限保存甲方的委托记录和交易资料。
第十七条 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罢工及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甲方损失,乙方和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第十八条 乙方按甲方的委托指令向交易所申报,但委托在有效期内因非乙方或非_________银行原因未能成交而造成的甲方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因政策重大变化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 因不可预测和不可控制的因素以及其他意外原因,致使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停电及出现其他突发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提供的所有咨询服务,仅作为投资参考,甲方应以自己的独立判断进行投资。甲方通过乙方进行的任何证券投资所产生的风险和利益,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和_________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二条 因甲方未履行交易交收责任或由于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甲方透支买入股票的,乙方享有对甲方托管在乙方______________券的留置权。甲方在经催告后仍不按照乙方或_________银行通知履行义务或予以赔偿的,乙方和_________银行有权处置与甲方债务相当的证券和资金。当甲方的全部证券和资金不足以抵偿其债务时,乙方和_________银行对甲方保留追索权。
第二十三条 乙方对本协议条款有修改和解释权。若需补充或修改协议条款,则须将新内容以公告形式告知甲方,甲方若有异议应在公告后30天内到原开户点办理相应手续,否则视为甲方接受新内容,并将公告的内容作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_________证券交易规定》的修改一经公布即为有效,无须另行通知。
第二十五条 协议双方如有争议,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双方同意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十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在甲方办理_________销户手续后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篇4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委托人因_________事由,需经_________办理,特委托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
代理人_________的代理权限如下:_________。
上述代理权限,如委托人或律师要求变更,应另行协议。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受委托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篇5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国家开发银行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__银行
一、总则
(一)为了规范国家开发银行(下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银行(下称乙方)的委托代理行为,提高委托代理业务质量,更好地为国家重点建设服务,经双方协商制定本协议。
(二)甲、乙双方在委托代理工作中应遵守国家的有关金融法律、法规,遵循相互支持、密切合作的原则。
(三)对于涉及两行全局性委代工作安排,应由两行协商或联合发文。
二、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业务范围
(一)监督甲方委托项目借款合同(或临时借款协议)的执行。
(二)监督甲方贷款资金的使用。
(三)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回收工作。
(五)办理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委托代理业务。
三、甲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向乙方提供年度贷款计划、借款合同副本及有关资料。
(二)在借款合同、贷款计划、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三)在借款合同中明确乙方经办行代表甲方对借款人实施监督管理的责任、权力以及借款人应向乙方提供的资料。
(四)按期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对乙方代理业务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
四、乙方的责任和权利
(一)根据代理业务需要,确定相应的机构和人员负责代理业务。
(二)办理甲方贷款资金的结算和核算业务。
(三)对代理贷款实施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四)协助甲方做好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五)向甲方提供有关代理业务信息。
(六)按期向甲方收取代理业务手续费。
五、贷款发放
(一)甲方为借款人开立贷款账户、存款账户,发放贷款。
(二)甲方应将年度贷款计划、分批下达的贷款指标等文件和资料及时抄送乙方,借款合同副本由甲方直接分送乙方省级分行和乙方经办行。
(三)甲方将贷款资金直接汇入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开立的专项存款户。乙方经办行应在收到资金的当日按“代理贷款业务核算办法”进行账务处理。
六、贷款管理
(一)乙方经办行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参与贷款项目的下列工作:
1.项目主体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设备采购的招标;
2.项目概算调整的审查;
3.项目工程造价的编审;
4.项目竣工验收和决算的编审;
5.书面委托的其他工作。
(二)为便于乙方经办行对甲方委托贷款和贷款项目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甲方要求借款人及时向乙方经办行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及施工图预算;
2.年度工程建设进度计划;
3.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其中大中型项目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须经甲方认可;
4.设备材料采购合同副本;
5.有关统计和会计报表。
(三)乙方经办行根据借款合同和有权部门批准的项目初步设计、年度资金配置计划、年度贷款资金使用计划、有关商务合同和建设进度加强对贷款使用的监督管理。
当以下情况发生时,乙方经办行有权采取停止借款人贷款使用或其他有效措施,并立即报上级行和甲方:
1.超计划、超标准、挪用贷款等;
2.借款人名称或其法定代表人变更,以及借款人体制发生重大变化的(甲方通知乙方经办行的除外)。
(四)对于有多项建设资金来源的项目,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落实资金来源,促使其他资金与甲方贷款资金同步到位。
(五)乙方对代理的`大中型项目要按月向甲方报送“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统计报表”(附表一至附表三);小型项目的统计报表由借款人向甲方报送、乙方经办行协助甲方催报和审核。
(六)乙方经办行应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设立项目管理台账,系统完整地反映项目建设和生产情况。
(七)乙方经办行在其代理的项目建成投产后,根据甲方的书面委托协助甲方做好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八)项目建成投产后,在借款人尚未还清甲方贷款本息前,乙方经办行应掌握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的能力,及时向甲方反映情况并采取相应措施。积极跟踪了解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督促借款人组织资金按时归还甲方贷款本息。
七、贷款回收
(一)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或约定的措施加强代理贷款本息的回收工作。
(二)乙方经办行应督促借款人筹措还款资金,并于贷款本息到期前20天填制“代理国家开发银行到期还款资金落实情况表”(附表四)报甲方信贷局。对借款人还款确有困难的,乙方经办行应将情况书面反馈甲方信贷局。
(三)乙方经办行应按照借款合同按时计收甲方贷款本息,对甲方到期贷款本息,有权按甲方与借款人的合同约定从借款人的账户中划收,并于当日上划甲方(特殊情况不超过次日)。
(四)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经办行不得从甲方汇给借款人的贷款资金和借款人归还甲方的资金中扣收其自营贷款本息。
八、会计核算
(一)甲方对贷款负责会计核算。乙方经办行为满足监管和回收的需要,受甲方委托设立相应会计科目进行核算。
(二)贷款计息实行“算头不算尾”的方法,即贷款发放日为贷款起息日期,借款人在乙方经办行(或甲方)还款的日期为贷款止息日期。
(三)乙方经办行表外会计科目与项目管理台账的相关数据要衔接一致,并按规定向甲方反馈有关信息,做好与甲方的对账工作。
(四)甲方发放贷款和直接收息后应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乙方经办行,乙方经办行收取借款人本息后,应于当日将有关会计信息传送给甲方。
(五)甲方需传递给借款人的信息或会计凭证由乙方经办行负责办理转知手续。
(六)乙方代理甲方委托贷款业务的核算办法由乙方另行制定,经甲方同意后执行。
九、代理业务报告
(一)乙方经办行对代理贷款项目实行季度_____制度。从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时起至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时止,每季终了后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的“项目专户报告”。
内容:1.建设期。主要包括项目建设进度、资金总体到位和需求、投资计划完成情况、偿还利息情况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
2.生产期。主要包括主营业务的生产销售、成本利润、偿还贷款本息的情况等。
(二)乙方省分行每季度终了20日内向甲方相关信贷局报送上季度代理国家开发银行贷款本息回收情况。
内容包括:代理贷款本息回收的情况、措施及建议。
(三)乙方总行每年3月20日前向甲方报送上年度的《代理业务情况总结》。
内容包括:代理业务基本情况、委托代理协议书的执行情况、委托代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十、代理业务手续费
(一)本协议生效后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代理业务手续费原则上按下列公式计算:
代理业务手续费=本年代理贷款发放额_________0.5‰+回收贷款本息额_________1.5‰
外汇贷款项目代理业务手续费标准由双方另行协商。
代理贷款发放额和回收贷款本息额以甲方记账日期为准。
(二)本协议生效前发放的贷款,本息回收时不再支付手续费。
(三)代理业务手续费采取按年计算、分次支付的方法。每年11月份预付,次年决算后清算。
(四)甲方将代理业务手续费支付给乙方总行,由乙方总行负责向所属代理经办行拨付。
十一、委托代理业务考核
(一)甲方应对乙方及乙方经办行代理业务管理、贷款本息回收上划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每年要将考核结果通报乙方。
(二)乙方应将代理业务管理作为其本行责任目标重要内容之一,纳入统一考核范围,进行严格的内部考核。
十二、违约责任
(一)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及时向乙方交付委托代理事项,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二)甲方逾期未向乙方支付代理业务手续费,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乙方支付滞纳金。
(三)乙方经办行在收到借款人归还甲方贷款本息的当日(遇特殊情况不得超过次日)未上划甲方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向甲方支付滞纳金。
(四)乙方及乙方经办行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损失的,除甲方将视情况扣减代理业务手续费直至取消其代理资格而外,乙方还应弥补甲方的损失。
十三、附则
(一)在遵守本协议的原则下,由甲方信贷局与乙方省级分行签订项目委托代理协议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的项目也可由双方总行签订。
项目委代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的项目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二)本协议自1998年1月1日起执行,直至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所有项目的债权债务清理完毕终止。
(三)自本协议生效起原协议同时废止。
(四)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一方提出修改或遇政策调整而影响本协议履行时,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修改协议。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乙方:______________银行(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乔_______
(或授权代理人)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篇6
委托人:_________
受托人:_________
委托人因_________事由,需经_________办理,特委托_________律师事务所_________律师为代理人,代为办理。
代理人_________的代理权限如下:_________。
上述代理权限,如委托人或律师要求变更,应另行协议。
委托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受委托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非诉讼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
乙方:
一、甲方因与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龙怡苑合作建房合同纠纷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田武、李凤仪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向广州市天河区前进街前进第一股份合作经济社发律师函。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一百五十元。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广州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律师函发出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无。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 乙方: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篇7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因事宜,现委托乙方指派的律师为其代理上述事宜的有关非诉讼法律事务。
二、甲方委托乙方律师的具体法律事务为:
三、甲方应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材料配合乙方开展工作,乙方应积极履行职责,根据法律和事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四、根据乙方的收费标准,甲方同意于签约后就上述委托事务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律师费共人民币________元。
上述费用不包含乙方到________外办理上述委托事务的差旅费和有关杂费。乙方在甲方支付费用后开始代理工作。
五、甲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委托,应支付双方约定的律师费,并不得要求退还已支付的律师费。
六、乙方无故终止代理,应全额退还甲方已交付的律师费。
七、甲、乙双方因执行本合同而产生的争议应提交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律师函发出时终止。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特别约定:无。
本人/单位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清楚了解上述每一条款的确切含义。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篇8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委托方):河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民法典》有关规定并参照行业惯例,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以下协议: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李律师担任 案件 的代理人,甲方委托乙方所办理事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办理。
二、委托事项及权限。
1、委托事项:
2、在调解、审理、执行程序中,乙方有代为承认、放弃、变更、增加、减少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签收法律文书的权利。
3、有权代为接受款项和实物。
三、委托代理期限为委托事项完成时止(包括判决、调解、甲方擅自撤诉及案外和解等)。委托事项及权限中途不得擅自变更或终止。
四、风险代理费用支付方式及其他涉讼费用承担。
1、委托事项完成,甲方应及时将赔偿净数额的30%支付乙方作为风险代理费用;
2、甲方必须向乙方如实陈述案情,提供真实证据,妥善保管好有关证据原件,如甲方丢失证据原件或因其他原因拒不按乙方要求向法庭出示证据原件,致使因证据不足而败诉者;或者甲方擅自放弃实体或程序上的权利,做出不利于委托事项行为的;仍应按约定标的.的30%向乙方交纳代理费用,并应支付违约金1000元。
3、委托事项完成,如果甲方持有赔偿净额拒不及时支付乙方代理费,应视为甲方严重违约,乙方应加倍支付风险代理费用,并承担迟延支付期间的利息,利息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计算。
4、双方之间代理费及违约金的约定是双方之间真实的意思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和显示公平的成分,双方应认可是合法约定,该约定受法律保护。
5、案件所涉诉讼费、保全费、调查费、公证费、鉴定费、检索费以及乙方在办案中的食宿、交通、文印、工商查询等必要费用由甲方承担。财产保全时担保所需款物由甲方提供。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在不误所办案件的前提下,有权从事其他业务活动;但要保持通讯畅通;
2、如发现甲方歪曲事实,弄虚作假,捏造证据,有权终止代理,所收代理费不予退回;
3、如甲方未能按期支付代理费,则乙方有权终止代理,其责任由甲方承担;
4、乙方律师必须认真履行职责,通过正当途径维护甲方合法利益。乙方因过错造成的损失应于赔偿;
六、乙方律师代理案件所付出的劳动,不仅体现在时间及体力上的消耗,更体现为对其知识和技能的运用。其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有关法律对案件事实的分析意见,对相关法律的诠释及对案件处理在程序上或实体上最佳渠道及方案的选择。
七、甲方如实陈述案情及提供相应证据的义务是绝对的。如因陈述不实,前后不一;或对于乙方要求甲方提交的证据,甲方不提供、迟延提供或者不能提供取证线索;或提供的取证线索不是切合实际的;或被取证着拒绝出证;或以律师的勤奋勉慎无法取到;或法院拒绝以职权取证等而使案件审理结果对甲方不利,其结果由甲方自负。
八、甲方败诉的风险乙方已明确告知。律师不得向甲方及经办人做任何形式的关于案件处理结果的承诺;甲方对乙方律师关于案件的分析预测不得理解为做出了这种承诺。
九、未尽事项应按诚信、公平、合理原则处理之,可调解也可起诉,双方有互为对方保密的义务。
十、本合同自双方或代表人签字或签章、按指印后生效。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代表人: 乙 方:河南所 代表人:李律师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商标注册委托代理服务协议。
一、甲方正式委托乙方代理服务甲方____________商标在第____________类的申请注册,共____________个。该注册商标详细内容见本协议附件《商标注册申请书》及《商标代理委托书》。
二、乙方接受委托后,负责完成商标注册代理的全部工作,并须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
三、本次商标代理服务采取分类服务形式,具体项目为
1。商标设计费____________元。
2。商标查询选择如下方式:
商标按□中文□英文□中英文项目包干查询,包干查询费____________元。
商标查询费按实际查询次数计,每次中文____________元,英文或拼音____________元。
3。商标申请注册费用___________元,加急注册费___________元,包干注册费___________元。以上项目共计费用____________元。
四、付款方式
签订协议后,乙方即时收取甲方商标代理服务费用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须保证提供之注册申请材料证明的合法性,如因甲方提供的材料失真,造成的一切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甲方自行承担。
六、甲方若有变故,如企业变更、企业重组、联系人地址变更、电话变更等等,必须通知乙方,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如因甲方没有及时通知乙方,而造成的后果甲方自行承担责任。
七、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请的注册商标被国家商标局驳回或需要删改的,由甲方决定是否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如果甲方决定申请驳回复审或删改,甲乙双方可另行签定委托协议。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项,协商后可做补充。
九、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传真:
邮政编码:
乙方:
律师事务所地址:
电话:
邮编:
鉴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甲方委托乙方指派律师为。现由于原因,甲方提出解除委托代理合同。
为此,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双方一致同意解除年月日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2、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退还甲方缴纳的律师费xx元。(注:乙方实际收取律师费计人民币xx元)。同时,甲方退还乙方为该笔律师费出具的'发票。
3、乙方办理案件所需的调查复印查档差旅及其他开支计人民币由甲方承担。
4、本协议签订生效时,乙方即终止代理关系,甲方委托的一切代理事务自行负责,与乙方无关。
5、本协议生效时,乙方应将甲方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x份(已交法院的x份除外)返还乙方(注:乙方已经返还)。
6、乙方仍对甲方所委托事务有保密义务,该义务不因甲乙双方代理关系终止而终止。
7、双方就委托事务无争议,互不追究法律责任。双方的其他事宜自行负责,如有损失各自承担,并不争议。
8、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主办律师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签约时间:年月日
《解除委托代理协议》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篇11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拥有的29架Do 328飞机(包括适航的和不适航的,后面简称飞机)及航材(包括发动机,APU,其他航材,以后简称航材)欲按现状整体转让。乙方经对飞机进行初步的实物检查,愿意协助甲方处置该飞机和航材资产。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关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事宜。为便于双方配合开展工作,保护双方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特签订本协议。
一、委托事项
甲方将飞机和所拥有航材按现状整体打包,委托乙方代理甲方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事宜,由乙方提供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服务,包括:飞机残值检查、研究和评估;处置方案研究、制定;飞机处置信息发布;飞机整机队转让,单机转让,主要部件修复或者拆零销售中介服务,以及不限于上述方式的其他服务方式等。
二、委托诚意金
为确保乙方为甲方唯一指定代理机构,乙方需向甲方缴纳10万美元诚意金。委托期满为止甲方将无条件退还给乙方所缴纳诚意金10万美元。
三、委托期限
从本协议正式签订开始至20 年06月30日止。在此期间,甲方全权委托乙方代理甲方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事宜。乙方承诺在20 年12月31前完成第一批飞机交付;20 年6月30日前完成第二批飞机交付;20 年12月31日前完成第三批飞机交付;到20 年06月30日前完成所有飞机交付。
本协议正式签订后,甲方即向乙方开据《授权委托书》(授权书中英文格式各一份,见附件)。乙方拿到授权书后,即可全面开展工作。
四、委托条件
乙方代理甲方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事宜,必须满足甲方设定的如下条件:
4.1、飞机基本总价锁定为 万美元。
4.2、甲方同意乙方可以考虑整机队转让或者单机转让两种处置方案,但优先前者。
4.3、只有在飞机出售款到甲方帐户及三证变更或注销后,才允许飞机飞行或拆分。
4.4、飞机付款和交接方式按出售合同的谈判及签署为准。
4.5、飞机三证变更或注销之日起,该两架飞机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在此期间飞机的毁损、灭失等其他非自然因素由乙方承担。
4.6、在履行本事项过程中发生的食宿、交通等相关费用由甲乙双方自理。
五、双方责任
5.1、甲方责任:
5.1.1、甲方保证拥有飞机的全部产权。如果甲方存在关于飞机的债权纠纷等与第三方的`责任,由此导致的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及乙方所中介的第三方均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5.1.2、负责根据处置进程提供所有飞机相关的原始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和完整性。
5.1.3、委派熟悉飞机状况的技术专家协助乙方对飞机进行检查。
5.1.4、对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5.1.5、本着公开透明的原则,对于乙方的客户私自与甲方接触的,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并移交乙方处理。
5.2、乙方责任:
5.2.1、翻译和制作必要的文件。
5.2.2、通过专门的飞机和航材信息系统发布处置信息。
5.2.3、负责与潜在客户的接触与谈判。
5.2.4、研究并制定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方案。
5.2.5、负责第三方客户提出的飞机现状以外的要求满足,例如拆解飞机或对飞机进行大修或改装;飞机特许飞行证办理;飞机出口适航证办理等。
5.2.6、协议签署之后,每月至少应该提供一份通报文件,向甲方通报相关状况,包括潜在最终客户的名单和联络方式。
5.2.7、如果乙方未能在委托期限内实质性地完成飞机和航材资产处置任务,且双方未能达成延期共识,则乙方向甲方移交全部相关信息资料。
六、代理费用
如果乙方能在20 年06月30日前实质性地完成代理任务(以飞机三证变更或者注销为标志),且出售的总价值低于甲方的基本价值,则由甲方向乙方提供飞机出售总价3%的服务费,乙方可在每次交付飞机时从飞机尾款中直接扣除或由甲方单独支付;若乙方将飞机出售到更高的理想总价,高出甲方基本价的部分按照甲方70%,乙方30%比例进行二次分配。
七、违约责任
7.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均应承担违约责任。
7.2、乙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协议;如甲方要求继续履行的,乙方除继续履行外,逾期按每日万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3、甲方未按本协议履行义务,导致乙方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收到标的的,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甲方应在收到终止通知后3周内将乙方付款额全部返还。如果乙方要求继续履行的,甲方除继续履行外,逾期按价格总额的日万分之二支付违约金。
八、争议解决
8.1、因本协议发生争议的,甲、乙双方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协商解决。
8.2、如依8.1条不能解决的,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九、 附则
9.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9.2、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篇12
购买方(甲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代理方(乙方):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协商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对___________手机的详细考察,确定购买该手机,并全权委托乙方代理购买该型号手机事宜。
2.乙方代理甲方购买的手机单价为_______元/件,共计_____件,总价款共计¥_____元(大写)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
3.付款方式:一次性付款:本合同签订的同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元,并于收到货物的同时一次性付给乙方购货款共计人民币_______甲方可以选择付款方式如下:现金支付,银行转帐。如果甲方在货物送达时没有付清余款的情况下,又没有经过乙方同意,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在货物在从订货期间至送达甲方期间的所有费用和损失,乙方并有权取得甲方所有定金。
4.货物送达方式:可以要求乙方送达至甲方指定的合理地点,乙方有权收取合理的费用(_____元内)。甲方也可以去乙方指定处取得该物品。
5.乙方单方面对代理甲方所购买物品的承诺。
(1)保证所有货物是原厂,原装,保证全新。但除特别情况和说明外,例如赠品等。否则甲方可以要求乙方返还所有款项。
(2)包换:自购买之日起1日内,所购商品出现非人为损坏的性能故障,甲方可以选择同型号同规格进行商品更换。在此期间的所有更换费用,由乙方承担。在一日之后三日之内,乙方能尽最大可能帮助甲方进行调换货物,但是乙方不保证能调换,如果能够调换情况下,以一日_____收取折旧费用,七日之后概不调换。
6.乙方对于货物的保修承诺
对于非人为损害手机提供至少三个月的保修,对于甲方购买的_______这台机器提供____个月的保修承诺。
7.在以下情况下凡是由于甲方所造成的其中之一,或者是不可抗力所造成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机身的易碎保修贴、销售卡、发生模糊,撕毁,涂改的;
(2)包换期内发生商品外观磨损及附属配件缺少的;
(3)非承担保修责任的第三方拆动、改装、改版造成损坏的;
(4)由人为原因造成的机器损坏,外力碰撞,坠落,入水,受潮,发霉等其他原因造成的个人失误;
(5)未按商品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维护、保养而造成损坏的;
(6)由水灾,火灾、雷击、战争等不可避免因素造成的损坏;
特别说明,以上所有乙方单方面做出的承诺不包括甲方与产品的'供货商以及生产商的关系,乙方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要求供货商以及生产商提供更好的更长的承诺,服务。乙方不干涉甲方的这种自由。以上承诺仅仅只是乙方对于甲方提供的承诺。
8.本合同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合同签订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印章):
乙方(印章):
非诉讼法律事务委托代理合同 篇13
委托代理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E-Mail:
乙方:北京市安博律师事务所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甲方因 事宜,委托乙方代理,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委托事项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 律师为甲方与 一案的仲裁、仲裁 阶段代理人。乙方律师有权利指派其他律师、律师助理做辅助性工作。
第二条 代理权限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为下列第1项特别授权:
1、特别授权:包括提出、承认、放弃、变更仲裁请求、进行和解、调解、上诉等。
2、一般授权:包括陈述事实、参与庭审、辩论和调解参加仲裁、调解等程序性工作,对甲方实体权利不做处置。
如上述约定与授权委托书不一致的,以授权委托书为准。第三条 乙方的义务
(一)乙方应运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专业知识、社会经验和技能,尽心尽职地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事务,最大限度地维护甲方合法权益;
(二)乙方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依法告知甲方所委托事务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
(三)乙方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的时限、时效及时提交证据,按时出庭,及时办理受委托事务;
(四)乙方应当及时告知甲方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对甲方了解委托事务情况的正当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五)乙方在代理甲方案件期间,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担任与甲方具有利益冲突的另一方的委托代理人;
(六)乙方对其获知的甲方商业秘密、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经甲方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七)乙方办理甲方事务应当建档,将甲方的原始证据材料、法律文件和财物交还甲方,同时制作复件留存,并妥善保管,设立交接记录。
(八)乙方律师依据法律规定和案件事实作出判断,向甲方进行法律风险提示,尽最大努力维护甲方利益,不能对案件结果作任何承诺。
第四条 甲方的义务
(一)甲方应当真实、详尽、及时地向乙方律师叙述案情,提供与委托代理事务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文件及其它事实情节,并对证据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若甲方隐瞒证据材料、伪造证据材料和案件事实,因此出现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二)甲方应当积极、主动地配合乙方律师的工作。甲方对乙方律师提出的要求应当明确、合理、合法;
(三)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金额向乙方支付代理费;因不可归责于乙方的事由,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四)甲方指定 为与乙方律师联系的联系人,负责转达甲方的指示和要求,提供证据材料、案件事实等。甲方更换联系人应当书面通知乙方律师;
(五)甲方保证,在与乙方签订委托合同时,提供的邮寄地址,传真,电话等联系方式均真实,准确,乙方可以通过以上联系方式取得有效的联系和传达,如果变更,甲方应在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告知乙方律师,否则,因以上联系方式的错误致使乙方律师无法送达或者甲方未能收到邮件,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六)甲方有责任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乙方尊重甲方对委托代理事务做出的独立地判断和决策。甲方非根据乙方律师提供的法律意见、建议、方案所做出的决定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为其提供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以及其它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服务。
第五条 律师代理费、工作费用等及支付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相关法律服务应向乙方支付的`律师费及相关费用事宜,双方依据国家有关律师执业条例、《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及双方的友好协商,约定如下:
一、关于律师费
1、收费方式------双方同意乙方采取1)方式收取律师费: 1)、计件收费;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3)、计时收费;4)、风险代理收费;5)、法律顾问按顾问时间计费;6)、在上述5种收费方式的范围内,经双方协商,可以合并采取2种以上收费方式。
2、收费依据-----乙方收取律师费,已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 1)、耗费的工作时间;2)、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3)、委托人的承受能力;4)、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5)、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
3、收费方式、计算标准及收费数额
1)、计件收费方式,每件,共 件,律师费总计人民币(大写)元;
2)、按标的额比例收费方式,按照《北京市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规定的比例标准,律师费总计 元人民币。
3)、计时收费方式,每小时 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收费,以6分钟为一个最小计费单位,不足6分钟的,按6分钟计算。
4)、风险代理收费方式从甲方获得的财产利益中按0%的比例向乙方支付律师费。
5)、合并采取两种以上收费方式的,应明确各个收费方式的收费标准及数额。
4、收费时间:签订本合同时支付。
二、关于工作费用
1、工作费用是指乙方办案过程中所需的翻译、查询、复印、通讯、交通等相关费用以及北京市市区外的差旅(交通食宿)费。
2、差旅费收取方式
双方同意乙方采用1)种包干使用工作费用:1)、一次性支付 元人民币由乙方包干使用,开具发票。2)、实报实销:乙方办理法律事务完毕后,应及时凭有效票据与甲方结算办案差旅费,多退少补。
三、乙方代收费用
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仲裁费、仲裁费、鉴定费、检验费、评估费、公证费、查档费等由甲方另行支付。乙方代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凭有效票证与甲方结算;乙方可以先行代收,事后依据有效票据与甲方进行结算。但这些事项,乙方要事先通知甲方。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的,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二)因甲方追加委托事务或增加仲裁当事人,或当事人一方提出反诉、增加仲裁请求等重大仲裁事件变更导致代理事项明显增多的,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律师代理费,甲方应当合理地追加代理费;增加律师代理费协商未成的,乙方有权在原委托范围内提供工作。
(三)甲方明确放弃委托事务的,可以要求变更合同;变更合同后的律师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更换代理律师的;
2、乙方律师工作延误、重大失职导致甲方蒙受重大损失的;
(五)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或暂停工作直至甲方纠正:
1、甲方的委托事务违反法律或者违反律师执业规范的;
2、甲方有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材料或者隐瞒重要事实情节等情形的;
或乙方律师人身风险因甲方委托事项明显增加时,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3、甲方逾期三日仍不向乙方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工作费用的。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还部分或者全部已付的律师费。但甲方不得以如下理由要求乙方退费:
1、甲方单方面又委托其他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的;
2、乙方接受委托后,甲方以乙方收费过高为由要求退费的;
3、甲方作为被告时,乙方律师已经为出庭作了准备,原告撤诉的;
4、其他非因乙方或者乙方律师的原因,甲方单方解除合同的。
(二)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代理费不退回,此规定为违约补偿性质,与乙方工作量多少无关。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支付律师代理费或者事务费用,或者不合理的单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未付的律师代理费、未报销的事务费用及延期支付的利息。
(三)甲方未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或提供相关资料,乙方有权中止或终止代理。终止代理后代理费不予退还。
第八条 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代表人签字或加盖公章起生效,自乙方律师完成本合同的委托事务(包括收到法院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或当事人和解书等法律文书)或解除本合同时终止。
2、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已向甲方解释了收费规定及标准。本合同为乙方已备好的标准文本,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已提交甲方进行了详细的研究,乙方愿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下采纳甲方的合理意见。
3、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如需变更合同条款或有未尽事宜,需再行协议;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均以扉页所列明的地址、传真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应当书面通知对方;传真件、扫描件、电子邮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都有义务保守代理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
5、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存档一份,乙方律师一份。
甲 方: 乙方:北京市 律师事务所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