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污水处理站委托管理合同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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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06-13 11:23:57 热度:369°C

医院污水处理站委托管理合同书(精选3篇)

医院污水处理站委托管理合同书 篇1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依据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管理运营甲方院内污水处理站一事协商一致,达成以下条款:

  一、项目概况

  项目地点:

  项目内容:

  二、项目承包范围

  1、污水处理站处理效果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__)》的标准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

  2、乙方负责派遣具有操作证件的操作人员驻点操作运行全套污水处理系统。

  3、乙方负责污水处理所需药剂的采购、运输、保管及消毒药品的日常加投消毒。

  4、乙方负责污水处理设备的保养、维修。

  5、乙方负责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定期污水监测报告费用。

  6、管理期内涉及到污水站改扩建,设备更换或增加(包括备用应急设备),均由我公司负责添置。

  7、负责环保部门、卫监部门及上级部门工作检查中的汇报和答疑。

  8、负责医院等级复审和评级工作中污水处理相关材料的准备。

  9、协助医院办理排污所需的相关许可证。

  三、污水处理费

  1、污水处理费按年计算,每年污水处理费 。

  2、污水处理费的调整:污水处理费每年调整一次,依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上一年度广西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进行调整。每年第二季度开始按照调整后的价格执行。

  3、污水处理费的支付:污水处理费每季度结算: 。甲方在收到乙方污水处理费发票后7天内,向乙方支付上一季度污水处理费。

  四、双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运营期间,有关部门进行正常监测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2、乙方现提供的证照,在合同期内应保证合法有效。

  3、甲方无偿提供污水处理站设施供乙方使用,污水处理站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必须保证污水处理符合《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__)》的标准和地方环保部门的要求。

  5、乙方应按国家污水排放标准和有关法规要求做好日常污水处理的监测和相关记录。

  6、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污水处理站的运行情况,如乙方出现一年中2次以上环保、卫生部门监测不达标,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7、乙方应将污水处理系统运行的管理规章制度报甲方备案。

  8、乙方必须妥善维护、使用、保管污水处理设施,保证污水处理主体设备的正常使用寿命。在合同期满后,乙方应将污水处理站设施移交给甲方,移交的设施应保证能正常运转使用。

  9、在乙方运营期间,除日常维护外,乙方对建筑物进行内部装修、对设备进行大修、对报废设备进行更换等,均应提前将详细内容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设备大修和报废设备更换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10、在乙方运营期间,乙方如因自身需要对设备进行升级、换代和添加新设备,乙方应将设备进行升级、换代和添加新设备的目的和详细内容及价格以书面形式报甲方,经过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乙方对设备进行升级、换代和添加新设备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1、在甲方医院内工作和生活的乙方有关人员,应具备必要的证件(如身份证、体检报告、上岗证等),并服从甲方的监督与管理,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甲方的规章制度,不得影响医院正常工作和生活。

  五、违约责任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污水处理不达标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及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负担(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如:自然灾害、停电、停水等造成的不达标除外)。如甲方因此受到有关部门罚款,罚款由乙方承担。

  2、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支付污水处理费的,每天按开具发票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应立即通知对方,并提供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以及弥补损失的办法;

  3、如因政府政策原因,造成合同需要进行变更,双方通过协商解决。

  七、仲裁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按合同事先约定的条款,向合同履行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月至 年 月 日。

  3、合同履行中,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由双方协商另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 (公章) 乙方名称:

  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签字:

  开户行:

  帐 号:

  年 月 日

医院污水处理站委托管理合同书 篇2

  委托人:上海__________学院

  管理人:上海__________咨询有限公司

  签定地点:上海市

  签订日期:

  委托人上海对外贸易学院与项目管理人上海建科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管理人管理的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研究中心楼和外籍教师招待所

  工程地点:古北路620号

  工程规模:建筑面积8,000平方米

  二、项目管理服务内容:

  1、前期管理:

  ①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②负责项目各个阶段可研性报告、设计文件的申报、审批、发放手续,并办理相关的施工许可证;

  ③配合学校做好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的监督、协调,并提供相关服务;

  ④协助学校进行设计工作的协调,提供优化建议,使其成果符合学校要求;

  ⑤协助学校对施工单位、主要设备供货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和能力考察;

  ⑥项目的其他前期管理工作;

  2、全过程项目协调

  ①编制项目管理的工作内容和控制方法;

  ②负责投资监理、工程监理的月报季度年度的工作报表报告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工作;

  ③负责协调投资监理工程监理之间的工作;

  ④其他项目管理工作。

  3、合同管理

  ①负责施工监理及咨询等合同的起草修订和初步审查;

  ②负责合同之条款费用和付款方式的初步审核;

  ③负责所有合同履行合同相关义务和权利的行使;

  ④负责合同纠纷的处理;

  ⑤负责与本项目有关的合同管理工作。

  4、后期管理:

  ①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②负责检查、督促工程监理单位对竣工图、竣工资料及时审核;

  ③负责各配套专业部门、职能部门和物业使用部门验收手续的办理;

  ④负责本工程项目的竣工决算事宜并配合做好项目审计工作;

  ⑤负责项目文档、影像等资料的收集、整理、编册,以及向有关部门的移交;

  ⑥负责工程项目使用说明书的编制;

  ⑦负责项目的固定资产的登记、造册,以及清单与实物的移交;

  ⑧其他有关的后期管理工作。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项目管理建议书(投标书);

  2、本合同标准条件;

  3、本合同专用条件;

  4、在实施过程中双方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管理人向委托人承诺,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项目管理业务。未经委托人书面许可,管理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五、委托人向管理人承诺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管理人支付报酬。

  六、项目管理费用

  1、计算依据

  ①根据财政部《基础建设财务管理若干规定》和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国有建设单位若干财务问题补充规定》等有关规定;

  ②借鉴浦东新区财政局的浦财城(20__)11号文《浦东新区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单位管理费计取标准的若干规定》,计算本项目的管理费。

  2、建安投资额及管理费费率

  3、支付方式

  ①合同签订后七天内预付管理费20%;

  ②管理费支付按批准的工程月度已完工作量比例计算;

  ③支付时间:按月支付;

  ④委托人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附加工作报酬和额外工作报酬:(报酬=附加工作日数﹡200元/人日)。

  七、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立的,由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完成。

  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叁份。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签章)

  住所: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年月日

医院污水处理站委托管理合同书 篇3

  甲 方:

  乙 方:

  甲、乙双方经认真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原则,甲方自愿将合法资产委托乙方进行管理,用于投资我国深圳、上海交易所的上市股票、基金及国债。现就合作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投资金额:

  投资资金由甲方出资,金额为人民币 万元整(小写 元),于20xx年 月 日投入至 证券营业部的以下投资经营帐户。该帐户内资金只作为甲方委托乙双方进行资产管理使用,结算及利润分配后归甲方所有。

  户 名

  资金帐号

  上海股东帐户卡号

  深圳股东帐户卡号

  身份证号码

  二、期限:

  期限为12个月,即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双方权利及义务:

  1、为避免甲、乙双方单方提取投资经营帐户上的资金或股票转托管,甲、乙双方共同委托 证券营业部队对合作帐户网和本协议的最终清算进行监管。

  2、合作期内由乙方全权负责投资决策经营,但甲方对合作帐户上的持仓品种及总值状况有无条件的监督、检查权利,乙方须给予配合。

  3、合作期间,乙方不得蓄意进行对倒或制造成交量的.买卖。

  四、结算及利润分配:

  1、合作期满,经营帐户以现金结算。

  2、合作期满,如经营帐户资金产生盈利,甲、乙双方按以下办法进行分配:

  (1) 若赢利低于20%(含20%),甲方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若赢利大于20%,甲方将盈利的25%作为分成款两日内一次性付给乙方。(本款之盈利系指:超过甲方投入经营帐户资金的部份)

  五、在委托资产管理期内,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协议,未经对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提前终止协议。

  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协议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 方: 乙 方: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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