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确定工作或事情顺利开展,常常需要预先制定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方案策划范文,欢迎阅读与收藏。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一
根据市建设局文件:《__尔市建筑起重机械管理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施工现场模板支撑系统管理的通知》、《关于开展全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的通知》精神为指导,我项目部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认真传达学习,研究落实整治措施,为确保文件精神贯彻落实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特订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措施方案。
一安全行为整治措施:
以市旗两级文件精神为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生产方针,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项目执行经理、专职安全员为副组长,各科室管理人员及各班组长为成员的专项整治班子,建立完整的安全台帐,对必须办理备案的各级政府任何证件,进行逐一落实备案,对施工现场必须编制的专项方案,若未编制的立即补编,规定管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设立安全生产专项基金帐户,对安全生产带来影响必须要投入的费用、立即投入。项目部规定对下面班组工人订立临时用工合同,对领导小组成员若管理不力的对其进行严肃处理,做到各负其责。
项目部将对下面作业人员进行直面管理、监督,做到人人参与安全生产管理,由专职安全员带头,各班组长协助,把整治方案措施张贴到各班组用房面前,动员作业人员积极参加“安全生产年”活动,对发现未戴安全帽及违规操作者,第一次批评教育,第二次罚款处理,对屡教不改者,通知班组长,对其驱逐出工地,对新进场工人进行实行对其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做到人人遵章守规。
三重大危险源整治措施:
项目部实行周检查制度,督促外架工,支模架工=专业电工、各类垂直运输操作人员,随时观察各类情况,若发现问题立即要用电话联系,或当面向项目部汇报由项目部派专业人员解决问题,对突发事情发生所有班子成员应立即到位,各负其责若发现知情不报或隐瞒者,将实行严肃处理,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其经济责任。
四易发事故重要环节整治措施:
对“四口”“五临边”、塔吊、井架卸料平台、斜道、通道、施工用电、施工机械设备安全防护、将作全面检查整改,对起重吊装的各种料斗,督促操作人员在吊装前先作一次钢绳保险检查,以防物体打击及高空坠落,无联络或恶劣天气严禁使用吊装。安全与进度矛盾时,首先服从安全,施工用电做到专人接线、对各类配电箱,设置明显分路标记和维修记录,要求专业电工每周对各类配电箱进行检查维修,对私自乱接电线者进行重罚。
五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
四月至十月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月,为创建文明标化营造平安工地,项目部决定由专人打扫场地卫生,整理各种废料,各施工班组的材料堆放,要按项目部指定的地点,归类堆放,施工场地内及重要部位必须挂设警示牌,提醒作业人员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对发现各班组操作人员违规操作者,项目部决定对其本人罚款外,对班组承包人在工程进度款发放时进行重罚,促使承包人对下面作业工人进行严密管理。望全体人员切实按整治措施方案实施。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二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精神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方案》要求,坚决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领域系统性安全风险,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以防范化解系统性安全风险为重点,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加强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精准治理,着力解决基础性、源头性、瓶颈性问题,加快实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重点任务。
1.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确定化工产业发展定位,加快制定化工产业发展规划并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规划有机衔接。严格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进一步规范化工行业项目建设若干规定》。严格执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按照国家、自治区对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的要求并结合我市“十四五”规划布局,制定完善我市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和“淘汰落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严禁承接已落后淘汰的产能,依法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条件的产能。合理布局相关建设项目,推动化工行业高质量发展。
2.严格安全准入。涉及“两重点一重大”(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在建设项目立项阶段,建立由发改、工信部门牵头,自然资源、住建、生态环境、应急管理部门参与的联合审查机制,实行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精细化工反应工艺危险度5级和光气及光气化工艺建设项目,限制精细化工反应工艺危险度4级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精细化工建设项目,必须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新建精细化工装置必须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装置设施应装备紧急停车系统。
3.加强园区风险管控。明确我市化工园区或化工集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并申请自治区认定公布。对自治区确定的我市化工园区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且在规定时限内整治不到位的直接升格为高安全风险评估等级。将高或较高安全风险等级化工园区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禁止在化工园区外批准新建、改建、扩建化工项目。到20xx年年底,全市所有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等级应降至一般或以下,逾期未达标的,按程序上报取消化工园区定位。
4.加强生产储存环节安全管控。以“两重点一重大”企业为重点,突出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工企业安全管控,组织开展年度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评估,确定“红、橙、黄、蓝”风险等级,按照“一企一策”整治问题隐患,实施动态安全监管。强化化工过程安全管理,严格设备完整性和工艺平稳性管理,高度重视作业安全和变更管理。对新开发化工工艺进行安全性审查,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依法督促企业落实危险化学品鉴定、登记及“一书一签”要求,科学准确鉴定评估化学品的物理危险性、毒性,严禁未落实风险防控措施之前就投入生产。
5.加强运输使用环节安全管控。全面实施油气输送管道完整性管理,强化油气输送管道高后果区管控,严格落实油气管道法定检验制度,提升法定检验覆盖率,加强城镇燃气的安全管控。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严格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高速公路服务区应单独设置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车区。加强机场、铁路站场、口岸、化工园区等配套储存场所和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停车区域安全管理,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套建设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鼓励化工园区内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采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加强工矿商贸等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
6.加强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监管。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落实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督促企业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大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等的监督管理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等违法犯罪行为。开展危险废物产生、利用和处置等各环节排查。鼓励石化、化工、有色等产业基地、大型企业集团和危险废物产生量较大的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集中贮存、预处理和处理设施。
(三)夯实危险化学品企业主体责任落实。
7.压实主要负责人责任。危险化学品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以下统称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并作出安全承诺。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具有相应资格资质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情况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相关监管部门要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认真组织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抓好内部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经常性岗位操作培训。
8.强化法治措施。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严格责任追究,细化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强化精准严格执法。严格执行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落实职工及家属和社会公众对企业安全生产隐患举报奖励制度,依法严格查处举报案件。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9.强化激励措施和失信约束。支持危险化学品企业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对一级、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同等条件下在扩产扩能、进园入区等方面给予优先考虑。依法适度调整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投保费率。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诚信体系建设,对同类问题隐患反复出现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依法给予处罚。对发生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将安全生产行政处罚信息纳入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企业主要负责人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
(四)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能力。
10.完善监管体制机制。按照国家、自治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要求,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部门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及时分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将涉恐涉爆涉毒危险化学品重大风险纳入国家安全管控范围。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场地谁负责”原则,严格落实相关部门危险化学品各环节安全监管责任,实施全主体、全品种、全链条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职能作用,及时分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形势,明确新领域、新业态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消除监管盲区。
11.提升监管效能。加强市县两级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专业力量建设,对危险化学品监管执法新进人员严格把关,突出专业素质。到20xx年年底,应急管理部门具有化工、化学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入职培训不少于3个月,每年参加为期不少于2周的复训,其他相关部门按照本行业规定,落实相关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实施分级分类动态监管,充分运用“双随机一公开”进行重点抽查、突击检查。建立健全市县两级安全生产执法体系,结合地区实际和工作需要,面向社会招聘执法辅助人员并健全管理制度。化工园区要建立安全监管机构,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强化属地管理。推行“互联网+监管”“执法+专家”“评估+执法”模式,及时发现风险隐患,及早预警防范。
(五)确保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基础支撑保障。
12.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实施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切实提升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技能。通过“互联网+培训”的方式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推动企业应用“包头应急”安全教育培训平台,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模式,20xx年年底前实现安全技能培训全覆盖。依托高等院校、职业院校、重点化工企业、重点化工园区或第三方机构建设1个以上化工实习实训基地。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内训师选拔、考核和退出机制,20xx年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应当配置2名及2名以上内训师。严格落实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一线岗位从业人员专业学历、实践经验、安全培训等从业要求,督促企业建立相对稳定的化工专业技术团队。
13.提高科技和信息化水平。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工程实验室,开展危险工艺本质安全技术和产品研发。加快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独栋厂房限人、二道门防人”工程。鼓励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艺开发改进等,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提高重大危险源动态监测预警水平。推进化工园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平台建设,20xx年年底前实现对园区内重点场所和设备设施、重大危险源的实时风险监控和自动预警。建立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信息监管系统,对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运输、使用、废弃处置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
14.规范技术服务协作机制。培育和引进专业能力强、社会信誉好的技术服务龙头企业,为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提供技术服务。充实危险化学品行业专家库,完善专家技术服务规范,分级分类开展精准指导帮扶。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全覆盖,鼓励保险机构开展安全技术服务。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安全评价、检测检验等中介机构和环境评价文件编制单位出具虚假报告和证明的`,依法依规吊销其相关资质或资格;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机构和人员,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依法实施行业禁入;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5.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危险化学品领域应急救援联动机制,整合区域内应急资源,健全完善信息通报、决策会商、指挥调度和联合处置机制,形成整体合力。推动每个化工园区至少建立1支专业救援队伍,鼓励大中型化工企业增强自有专业救援力量。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开展国家消防救援队伍与危险化学品专业救援队伍共训共练。指导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指南,落实应急预案、培训、演练“三到位”制度,提高初期灾害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发挥市县两级安委会作用,细化责任分工,及时研究解决危险化学品安全突出问题,完善相关支持政策,抓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对相关单位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谁的场地谁负责”的要求,把好安全关口,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上下联动推动工作落实落细。重要情况及时向市委和市政府报告。
(三)做好宣传引导。宣传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有计划地开展安全生产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引导推动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任务扎实有效开展。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三
以党的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突出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重点落实源头性排查、基础行防范、常态化整治工作措施,进一步筑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监督、保障体系,积极预防、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运输行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全面加强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的安全监管,通过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整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不到位的行为,坚决消除影响道路交通安全、容易诱发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安全隐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
(一)加强企业安全监管,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各道路运输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组织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工作人员,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加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学习、教育,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和安全生产例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客运、旅游和危货运输企业要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来规范、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准则,促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2、县运管所要严格客运班线审批,并对全县所有长途客运班线,特别是1000公里以上班线开展一次全面排查,通过调整发班时间、整合运营线路、推行中短途接驳运输等措施,有效限制凌晨2时至5时通行客车,切实消除疲劳驾驶安全隐患;对长途客运班线,要督促企业建立中途休息站点,落实驾驶员到站换人、落地休息制度。
3、各运输企业要建立和完善车辆,特别是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和危货运输车辆的日常安全检查、维护制度,落实专人负责车辆安全工作,对车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二级维护,并记入车辆技术档案。
4、县汽车站要认真履行安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配备安全检查人员,严格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安全工作制度。
5、县运管所要围绕“三关一监督”的安全工作职责,把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作为完善道路运输市场准入和退出制度的核心内容和主要依据,将企业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结果与企业的行政许可、线路招投标和质量信誉考核挂钩,对未落实长途客运班线安全管理要求的企业,暂停其参与班线招投标、新增运力审批。
6、县运管所及各运输企业要加强对营运驾驶员资质,特别是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危货运输驾驶员的检查,凡未取得合法从业资格的驾驶员,一律停止其从业活动。对公安部门通报的驾驶员违法信息,要督促运输企业及时处理。对有多次违法行为的驾驶员要进行离岗培训,情节严重的要调离驾驶员岗位。要通过与公安交警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营运驾驶员的违法行为,从根本上减少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加强车辆监控,实现车辆动态安全监管。
各运输企业要进一步落实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建立和完善gps卫星定位系统使用管理制度,确保gps卫星定位装置正常使用。要运用gps卫星定位监控手段加强对所属客运、危货和出租车辆以及驾驶员的日常监督,对车辆出站、超速、中途停车等状态加强监控,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违章行为。要充分发挥车辆监控平台和客运车辆车载视频的监控作用,坚决防止车辆超员,对各类违法违规信息和处理情况要留存在案,至少保存3年。
(三)加强安全监督检查,严格隐患排查整治。
县运管所要在“安全生产年”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道路运输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排查整治营运驾驶员、客运车辆、汽车客运站、货运站场等相关企业、人员、现场存在的安全生产隐患和管理薄弱环节。
1、要协同公安、安全监管部门加强对客运企业、危货企业和出租企业的安全监督检查,督促运输企业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对不具备基本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整改仍不达标的,坚决吊销相应的经营范围。
2、要督促运输企业立即对长途客车、旅游客运、危货运输和出租运输车辆进行一次全面、彻底排查,切实增强营运车辆安全技术性能,重点检查车辆发动机、燃油、电路系统和安全门、安全锤和灭火器,严防车辆因漏油、漏电和机械隐患导致事故发生,确保车载灭火器材齐全、有效、完好,确保应配安全锤的车辆配备齐全,确保安全出口符合标准。特别要保证客车车门上方应急开门系统的完好,应急出口通畅,使乘客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疏散。
3、要进一步加大对企业特别是长途客运、旅游客运、出租客运、危货运输企业的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车辆超员、不按规定线路、班次行驶、站外揽客、高速公路违规上下客等违规行为予以严厉处罚。要借助安全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明确企业承担全部安全生产风险,强化企业安全管理工作。
(四)加强旅游包车专项整治,确保旅游客运市场安全。
县运管所要按照四厅局《关于印发全省集中开展旅游包车客运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甘交安监[20-]32号)要求,提高旅游包车的安全条件,严格准入管理,重新审核企业、车辆和人员的资质条件,严格规范旅游包车客运标志牌管理,建立包车客运标志牌发放规定,严禁发放加盖公章的空白包车客运标志牌。督促旅游包车企业落实动态监管要求,对每一辆车辆实施严格的实时监控。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停业整顿。县运管所工作人员要深入一线,强化对旅游包车牌证、旅游客票或者旅游合同以及包车票和包车合同的检查,严厉查处擅自改变线路、非法经营等不法行为。
(五)加强事故责任调查处理,严肃事故报告制度。
县运管所要按照《甘肃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甘交劳[20-]30号)和《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发[20-]30号)文件要求,按照事故调查“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依法对屡次发生超速、超员等违法违章、发生交通事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及其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及行政处罚。
为确保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县运管所成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xxx。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所机关综合办公室,吕小平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具体工作。
各企业要将全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与“打非治违”专项整治行动等活动结合起来,分阶段进行,按照运输企业自查自改、行业部门组织检查的方式组织实施。
(一)运输企业自查自改(5月至9月15日)。各运输企业要全面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做到不留盲点,不留死角。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切实做到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限期整改。要与6月11日前向县所上报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情况。
(二)行业部门组织检查(9月16日后)。县所将由主要领导带队组织相关人员深入运输企业,对辖区内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活动进展情况及企业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督促检查,采取解剖麻雀的方式,分析共性和个性问题,有针对性的指导企业加强安全生产。对存在违法非法行为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通过专项整治,要提请关闭一批、大额处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典型。对不上报隐患或自查自报隐患为零的企业,要责令重新进行检查。如检查发现隐患,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上限给与处罚,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一)严格落实责任。各道路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主要负责人要真正负担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亲自动手研究部署工作,要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明确,布置下去的工作要有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并亲自检查工作完成情况。要结合自身实际,认真制定切实有效的实施方案,全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
(二)营造社会氛围。各运输企业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对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一些好做法、好经验,要及时组织成简报上报运管所广泛推广。对专项整治工作认识不到位、工作不认真、整治工作走过场的要予以公开曝光。
(三)确保整治成效。各运输企业要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做到全覆盖、深排查、严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公告公示、挂牌督办和整改销号制度,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责任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要对排查出的隐患进行梳理,每月20日前将《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排查整治统计表》上报县所办公室。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四
根据市商贸办《关于市直商贸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盐市商贸办[2025]9号)要求,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厂部决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开展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首要任务,按照“全覆盖、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整改,消除隐患,为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打下坚实基础。
安全生产大检查的范围是全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重点检查仍然是配供电系统和氨系统等关键岗位、关键设施,食品批发市场和为天公司各经营门市。
1、各车间、分厂、公司及部室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和厂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情况。主要负责人是否牢固树立安全就是最大效益的安全理念。关键岗位、关键设施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取得实效。
2、各车间、分厂、公司及部室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情况。安全生产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一个关键岗位和关键部位,是否实现了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3、各有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情况。配供电系统和氨系统等关键岗位、关键设施的使用、检测等情况,氨系统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及应急演练情况。
4、各车间、分厂、公司汛期严防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各项防范措施应急准备情况。
1、自查自纠阶段(从现在起—7月31日)。各车间、分厂、公司按照有关要求,进行自查,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对自身的安全状况进行客观评估。
2、督查整改阶段(8月1日—8月31日)。厂部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对各车间、分厂、公司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督查,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3、迎接检查阶段(9月1日—9月20日)。9月份,我厂将全面迎接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来厂检查指导工作。
4、总结提升阶段(9月21日—9月30日)。各车间、分厂、公司要按照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在检查我厂工作后提出的指导意见要求,及时解决我们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不足和问题,进一步做好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我厂成立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下设办公室,由---具体负责相关工作。
2、落实工作责任。各公司、分厂、车间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措施,推动安全检查工作的深入,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3、加大检查力度。各公司、分厂、车间要按照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工作要求,采取多种检查形式排查事故隐患。
4、全力确保安全。各公司、分厂、车间要对排查发现的隐患立即进行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事故隐患,要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和人防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5、总结活动情况。各公司、分厂、车间要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具体情况书面总结材料于7月31日前报送厂活动办公室,厂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各公司、分厂、车间的安全工作进行督查。活动办公室将全厂活动的具体情况进行书面总结,于9月30日前报送市商贸办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活动办公室。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促进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起好步、开好头,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牢固树立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红线意识、忧患意识和底线思维,时刻做到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提升道路运输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有效遏制和减少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顺利推进我县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预防各类道路运输事故的发生,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现结合我县道路运输安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道路运输企业、出租车公司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要求,持续织密织紧安全生产责任网,明确工作要求,细化工作标准,形成工作规范,加强责任考核,确保责任到人。所直各办要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机制,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健全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加强对事故多发或工作开展不力单位警示诫勉。
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各道路运输企业、出租车公司要定期开展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关键设施设备、关键岗位、关键环节,建立分级管控制度,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要积极推动道路运输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自查自改闭环管理体系,认真做好五本台账;局属各办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无法及时整改的企业,实行停运停业整顿、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要积极推进安全生产诚信建设,完善企业和从业人员不良记录“黑名单”制度。
加强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局属各办、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从严查处客货运输车辆“三超一疲劳”交通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治超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严格落实“一超四罚”措施,加大“四不两直”、暗查暗访、突击检查、“双随机”抽查力度,提升执法检查效能,提高企业违法违规代价。
建立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协调机制。各道路运输企业要认真组织开展多元化的安全应急演练,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车辆事故的报告、救援、善后和调查处理程序,确保一旦发生车辆安全事故时能及时有效地开展自救和应急救援工作,提高应急反应处置能力。同时加强事故原因调查分析,堵塞漏洞,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加强宣传教育,接受社会监督。各道路运输企业、出租车公司要将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纳入领导干部和从业人员的培训内容,推进道路运输安全文化建设,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特别是“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货车及农村公交驾驶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充分利用12328服务监督电话和社会公共管理平台举报投诉渠道,完善投诉受理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组织开展“人人都是安全员”活动,积极拓展微信、微博、手机app等举报渠道,建立旅客和社会力量参与运输安全监督的制度和激励机制。
提升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质量。各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和教练员要按照教学大纲规范施教,严格落实培训内容和培训学时要求,严肃考试纪律,严格考试标准,全面提升驾驶员职业素质。驾校管理部门要制定完善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质量信誉考核办法,加强教练员管理和机动车驾驶培训质量监管。全面推进机动车驾驶培训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推广使用全国统一标准的计算机计时培训管理系统,强化培训过程动态监管,督促落实培训学时,确保培训信息真实有效。
加强客、货运驾驶员应急处置培训。各道路运输企业以近年来发生的重特大事故为典型案例,对所有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组织应对车辆前方突然出现故障、车辆爆胎等突发问题的驾驶技能,以及应对处置客车起火、交通事故等紧急情况的应急演练培训,每位驾驶员应当接受不少于1次的应急驾驶和应急处置培训,培养驾驶员牢固树立乘客安全第一的理念,确保驾驶员能够科学有效应对各类突发情况,及时发现险情,及时疏散乘客逃生,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完善客货运输驾驶员退出机制。各运输企业要及时了解掌握被公安部门吊销、注销、降低准驾资格、驾驶证记满12分的大型客车、重型货车驾驶员信息。根据公安部门的信息,及时进行比对,对已经吊销、注销、降低准驾资格、驾驶证记满12分的,以及通过其他部门发现的驾驶员吸食毒品、患有影响安全驾驶疾病等不适合继续从事道路运输的,要及时清理退出。
严格营运车辆安全技术管理。各客、货运企业、出租车公司要严格执行《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20xx)、《汽车、挂车及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xx)、《营运客车安全技术条件》(jt/t1094-20xx)、《营运货车安全技术条件第1部分:载货汽车》(jt/t1178.1-20xx)等相关标准和文件要求,严把新进入道路运输市场车辆的安全技术管理关口,不得购置不符合标准的车辆。
深入推进货运车型标准化工作。持续做好车辆运输车治理工作,督促不合规车辆运输车按要求退出市场,加强超长平板半挂车和超长集装箱半挂车监管,重点整治低平板半挂车车货总质量超过限载标准行为。开展常压罐体危险货物罐车专项治理工作。
进一步加强客运企业安全规范化管理。深入贯彻落实《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积极组织开展宣贯培训,督促道路客运企业严格落实安全基础保障、驾驶员管理、车辆管理、动态监控、运输组织、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等管理要求。加强联合督导检查,督促指导道路客运企业对照《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内容和要求,逐条逐款进行落实和整改,确保《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真正落地实施,发挥效果;督促汽车站要深入贯彻落实《汽车客运站安全生产规范》,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规定。
切实加强农村客运安全管理。严格按照《农村道路旅客运输班线通行条件审核规则》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车通行条件联合审核机制,引导农村客运经营者更新乡村公路营运客车推荐车型,引导农民群众乘坐具备资质的农村客运车辆,鼓励农村客运经营者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和视频监控装置,提升农村客运车辆动态管理水平。
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源头管理。货运办要严格督促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遵守“五不承运、五不出车”的规定,以及不得承运超出经营范围、危险特性不明确的危险货物,不得安排车辆技术状况不合格、卫星定位装置无法正常使用的车辆承担运输任务。
进一步加强车辆的动态监控。各运输企业、出租车公司要认真贯彻执行《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20xx年第55号),依据法定职责,切实履行车辆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规范动态监控工作,及时发现纠正各种违法行为,确保车辆运行处于有效监控之中。客运办、货运办应当充分发挥监控平台作用,定期对道路运输企业动态监控工作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各运输企业、出租公司要建立健全气象信息快速通报和预报预警机制,及时发布恶劣天气信息,降低路上滞留和事故风险。制定并细化完善恶劣天气、安全事故等应急预案并及时启动,备好应急救援等物资设备,落实好应急运力,做好积压车辆疏散、司乘人员保障等工作。对汽车站、火车站因天气等原因延误晚点出现大量旅客滞留的,要及时调配运输工具和人员,疏散滞留旅客。
各道路运输企业、出租公司要落实安全生产等方面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安排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重大隐患建立台账,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整改到位。确保各项设施设备符合安全要求,严格禁止技术状况不达标的车辆投入运营,严格禁止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的运输车辆及驾驶证记满12分的营运驾驶人参加营运。
继续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促进企业建立健全自我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稳步提高员工素质,明显提升管理能力,有效解决突出问题,行业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显著提升。
继续推进企业挂牌安全监管,实现“两个全覆盖”,即企业挂牌安全监管(人盯企业),企业对其所属营运车辆、重要岗位挂牌安全监管(人盯车、人盯岗)。每一个企业、每一辆车、每一个岗位,都要认真落实到位。
加强科技兴安,加大科研投入和成果转化。各道路运输企业、出租公司要加大科技投入,加强科技成果应用,积极推广应用科技手段加强企业安全管理;要加强安全政策研究和安全生产形势分析,运用大数据技术开展道路运输安全生产规律性、关联性特征分析,提高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
各运输企业、出租公司、汽车站要认真落实值班制度,严禁脱岗,主要领导要保证24小时手机开通,遇有紧急情况或特殊事件要按规定及时上报妥善处置。各运输企业把安全生产方案、安全组织机构、各个环节安全管理制度、责任追究制度、应急预案(含应急车队)文本、安全承诺书、治超承诺书和安全管理人员花名表报县局安全办公室和对口业务办公室。
要继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做好今年重点工作。强化红线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防范意识,狠抓治本攻坚,深化隐患源头治理、抓好安全专项整治;强化法治意识,加大安全培训、队伍建设,推进依法治安;强化精细意识,抓好标准化建设、科技兴安、应急体系,夯实安全基础。要抓牢抓实抓细各个时期安全生产,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确保领导责任、排查整治、、应急值守到位,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加强组织协调,有效促进各项措施落实,局成立安全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安全股。
办公室主任: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加强道路运输安全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是规范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举措,各运输企业、出租公司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力推进。
2.制定措施,强化落实。各运输企业、出租公司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健全管理体制,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规程,强化生产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标准建设,严格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层层签订责任书和承诺书,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性,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六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xx〕16号)、国资委《关于开展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国资发综合〔20xx〕78号)以及国资委召开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视频会议的要求,集团公司决定于20xx年6月至9月在全集团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检查活动全覆盖、检查过程零容忍、安全整改严执法、检查结果重实效"的总体要求,全面排查,摸清薄弱环节,强化措施,落实责任,认真整改,进一步提高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保障水平,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覆盖所有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重点为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特种设备等领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本单位职责管理范围内的重点检查场所。
1、是否制定了检查实施方案、落实安全管理职责,强化隐患排查治理,做到安全管理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2、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包括安全管理、标准化建设、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建设、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
3、特别关注非煤矿山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废弃等环节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日常检查、应急管理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
4、安全事故及隐患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即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各类防范措施是否落到实处。
5、汛期隐患排查及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是否落实。
此次大检查要围绕"制定检查方案、进行动员部署、排查问题及隐患、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总结检查成效、建立长效机制"七个重点工作环节开展工作,坚持自查为主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在检查中要做到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瞒隐患,不留死角,不放过蛛丝马迹,不讲情面,不护短,不手软,务求取得实效。
此次安全大检查共分三个层次四个阶段进行:一是以基层作业单元为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二是各二级单位对本单位所属作业单元进行检查;三是集团公司组成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全集团二级单位进行抽查。检查组由集团公司安委会成员、安全生产办公室成员及相关人员组成。
第一阶段:制定方案、动员部署(7月20日前)。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方案,动员部署,组织实施。于7月20日前将检查方案及联络人员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隐患排查(7月-8月上旬)。各单位必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入微的彻底检查,检查覆盖率要达到100%,特别是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
第三阶段: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8月-9月上旬)。对排查出的隐患、问题要如实记录检查时间、地点,制定方案,落实整改,确保隐患得到根治。在此期间集团公司检查组将对各所属单位及其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第四阶段:总结经验,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9月)。各单位要及时对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进行客观全面、实事求是的总结,分析问题找出不足,及时整改,归纳经验,总结报告于9月20日前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
集团公司各单位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与本单位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ms)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密切结合,尚未建立ohsms体系的单位要逐步建立ohsms体系或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要做到安全管理责任到人、监管到位,使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有效预防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着力提升集团公司安全保障水平。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七
为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委会、自治区安委会、市安委会和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泉水镇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深刻汲取近期事故教训,落实落细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和自治区二十条细化措施及县分工方案,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村(社区)要深入部署开展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镇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指导并督导检查其负责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各村(社区)、镇直机关单位要结合实际和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梳理分析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大隐患,立即部署开展专项整治。要制定专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内容,明确整治标准,明确企业自查自改责任。
(一)整治内容。
全镇范围内重点整治以下易导致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重大隐患:消防,重点整治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仓储物流、校园、医疗机构等重大隐患;建筑及施工现场,重点整治自建房安全风险,在建工程施工现场重大隐患,企业、项目不按方案施工以及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违法违规行为;城镇燃气,重点压实液化石油气供应企业的安全职责,排查整治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道路交通,重点整治“两客一危一货”(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货运车辆)、“三超一疲劳”(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非法营运、货车和农用车违法载人等重大隐患;水上交通和渔业船舶,重点整治碰山村委耙齿岭渡口行驶安全、仓库非法存储等重大隐患;工贸,重点整治粉尘涉爆、有限空间作业等重大隐患;烟花爆竹,重点整治生产企业超能力生产、批发企业购进或储存超标违禁产品、零售店超许可范围数量存放和“下店上宅”现象;商贸,重点整治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重大隐患,严格落实防火、防爆、防踩踏等安全防护措施;特种设备,重点整治列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老旧特种设备、燃气充装站气瓶等;能源,重点整治农网项目施工安全。其他重点行业领域,各地要针对性明确整治重点,确保重大隐患排查整改到位。
(二)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1、排查整治阶段。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评估安全风险,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并建立安全风险台账、隐患台账、整改台账和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台账等基本台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到位、重大隐患整改到位、违法行为惩处到位。
2、集中攻坚阶段。持续保持对违法违规行为高压打击态势,对前期发现的问题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确保违法行为不反弹、隐患彻底整改到位。针对难点问题和重点任务,通过现场推进、专项攻坚等措施全力推进,逐一破解。
3、完善巩固阶段。在前期集中整治和攻坚的基础上,总结整治经验做法,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完善监管方法措施,固化形成长效机制。
镇安委会负有安全监管责任的成员单位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指导各村(社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大隐患进行专项整治,指导服务地方因地制宜确定本行业领域的重大隐患和整治标准,尽快制定专项督导检查方案,因时制宜、因疫制宜开展多种形式专项督导检查。
(一)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全国“两会”结束。镇安委会成员单位中负有安全监管责任和行业领域主管部门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重点行业领域专项督导检查,整治期间至少2次向镇安委会办公室报送发现的问题隐患清单(附件),重大情况随时报送。
(二)抽查检查。
镇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各村(社区)督促指导,结合20xx年度全市、全县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根据疫情形势,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派出工作组对各村(社区)工作情况开展重点抽查检查,推动压紧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和镇直机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工作,统筹好安全生产督导检查与服务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大局的关系,科学合理研究制定方案,对专项整治重点内容不搞“一刀切”,确保除大隐患、防大事故;要落实落细职责分工,明确奖惩措施,对工作成效突出的进行表扬,对不负责任、搞形式主义走过场的严肃批评,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问责。
(二)严格工作要求。要加强重大隐患标准阐释服务,提高工作质量,确保问题隐患整改到位。不得随意下达一律停工停产指令,坚决避免简单化、“一刀切”。
(三)严守工作纪律。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防摆拍式、蜻蜓点水式检查。各村(社区)、镇直机关单位要及时报告专项整治和督导检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
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篇八
根据《广东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安办〔20xx〕222号)、《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加强岁末年初工贸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提醒函》(粤应急函〔20xx〕479号)、《关于印发茂名市岁末年初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茂应急〔20xx〕111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存在过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工矿商贸企业进行重点检查,严防同类问题再次出现。
(三)对粉尘涉爆、轻工、商贸类企业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高处作业、有限空间作业、“一线三排”机制落实等情况进行抽查。
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
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区级抽查方式开展专项执法行动。
(一)企业自查。20xx年12月26日前,全区非煤矿山、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等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对照中相应的重点检查内容清单完成一次全面自查,形成自查报告,并于12月30日前将自查情况书面报送区应急管理局。
(二)区应急管理局重点检查。在20xx年1月15日前对重点任务中的相关行业进行抽查,抽查企业总数不少于5家,对20xx年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存在过重大隐患、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存在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要进行全覆盖检查。
(一)加强组织协调。各镇(街道)、相关单位要认真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督促辖区内相关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严肃督办、一抓到底,实行清单式和闭环管理。执法检查所查出的隐患问题整改工作,原则上在20xx年2月底前完成。
(二)严格监管执法。各镇(街道)、相关单位要以“钉钉子”精神严格监管执法,对拒不执行整改指令及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态度坚决,措施强硬,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三)及时总结工作。各镇(街道)、相关单位及时总结部署开展岁末年初工矿商贸企业安全执法检查工作情况,对执法检查中的典型经验做法,要积极宣传推广,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果断予以曝光,强化警示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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